采取四项措施 提升审判质效?常州钟楼法院深化快速审理机制成效显著
作者:王笑一 发布时间:2007-05-17 浏览次数:5308
本网常州讯:为积极探索简便、高效、公正的裁判机制,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为钟楼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钟楼法院于2006年9月出台了《民商事案件快速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各类简易民商事纠纷进行快审。最近,该院召开了快速审理机制汇报会,由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就快审机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并就进一步深化快审机制、扩大办案效果进行了部署。
一是加大保障力度。从人员、物质上进一步保障快审工作的有效开展。民一庭、民二庭内部设置针对简易案件实施快速审理的快审组和快审法官,并专门配备法官助理、速录员配合其工作,形成独立的审判单元;及时增加了快速审理专用法庭,进入快审程序的案件,后勤、综合部门一律优先予以保障,保证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车辆、文印、警力等方面的办案需要,完善了快速审理的配套机制。
二是扩展受案范围。由原来的立案庭指定、分配快审案件改为由民一、民二庭自主分案。在原来受案范围的基础上,允许业务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案源,凡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均可纳入快审程序,扩展了快审案件的受案范围。至今年3月底,民一庭受理快审案件62件,民二庭办理快审案件69件,较之去年四季度上升了120%和87%,分别占两庭收案总数的32.5%和34.7%。
三是简化审判流程。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收案后直接前往快审专用法庭会见当事人,了解相关案情,并当即用电话、捎口信等简便方式传唤对方当事人到庭应诉,即时调解或者排期开庭。经释明被告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的,则力争当日审理,当日结案,当日送达裁判文书。1季度以来,民一庭、民二庭共受理快审案件131件,审结120件,结案率为91.6%,平均结案周期为18天,最短的2小时即结案。办案周期明显缩短,充分体现了快速高效的特点,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是强调全面调解。充分重视调解工作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快审与诉讼调解、委托调解的结合,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和调解后撤诉的案件占结案总数的66.3%,从而实现了审判效率和维稳工作的"双赢"。我们还充分利用调解解决纠纷彻底性这一特点,力促调解协议的当庭履行,不把问题带到执行阶段,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江苏常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诉苏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立即赶赴无锡某工地对装载机进行了保全,并即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促使被告当场支付了欠款,整个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不过4个小时,当事人双方均对我院高效的办案节奏表示满意。
今年以来,该院快审机制取得显著成效,进入快审的案件大幅增加,结案周期大大缩短,当事人诉讼成本明显降低,快审案件调撤率高达66 .3%,上诉、申诉和上访率为零,充分发挥了民商事简易程序效能。在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