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愿干戈化玉帛”- 铜山法院民一庭周忠喜法官
作者:夏友锋 发布时间:2007-04-27 浏览次数:3763
4月25日中午,铜山县法院民一庭调解室内,两名农村妇女执手互表歉意,并同声向周忠喜法官道谢。看到曾经拔刀相见的当事人言归于好,三年时间四起审执案件瞬间如过眼烟云,周法官更是有着说不出的高兴。
事情还要从三年多前说起。2003年11月5日上午,铜山县大彭镇农民谢侠因垒墙与邻居李玲发生纠纷,持械互殴中,李玲头部外伤致颅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致十级伤残,谢侠肋骨骨折两根,也构成轻伤。次年3月,李玲以谢侠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谢侠当即提起反诉,经法院调解,双方放弃了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指控,医疗费相互折抵后,谢侠应再赔偿李玲经济损失17400元,其中当庭支付6000元,余款一年内分三次付清。但此后谢侠并没有按期履行义务,李玲分两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由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两个案件的执行并不顺利,情绪失控的谢侠不仅曾以喝农药自尽相威胁,而且在执行法官面前竟持斧头欲砍向李玲,法院依法对谢侠采取过拘留和搜查措施,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前不久,李玲再次将谢侠告上法庭,追索二次治疗费用,同时,申请立案庭和执行局冻结了尚未成家的谢侠之女名下的存款3.3万元。
51岁的周忠喜法官接到案件后,根据诉状得知双方积怨甚深,案结事了难度很大,马上找到几任执行法官了解被告经济能力及其他情况,并且通知被告之女共同到庭,准备有针对性地做调解工作。果然,四载的仇怨弥漫在法庭,双方不仅在事件责任上继续纠缠,被告谢侠更矢口否认有赔偿能力,称法院查封的存款是女儿个人财产,其女儿与男友也当庭证实存款是他们打工的收入和准备结婚的彩礼;原告李玲则尽情地宣泄伤痛的折磨和三年来没再得到分文赔偿的苦楚,并且因为法院成功冻结了3万多存款,自然当仁不让。周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耐心地进行思想疏导,从国家构建和谐社会谈到邻里和睦相处,从古代“千里修书只为墙”的典故谈到双方矛盾对子女和家庭的影响,并且分头与双方进行情理、法理的沟通。同时,利用双方代理人向各自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被告谢侠的女儿当场表示,愿意拿出属于自己的存款代替母亲履行义务。真心,诚心,互谅,互让,经过三个半小时的悉心调解,原、被告终于自愿达成协议,本案起诉标的1.68万元,加上执行款和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2万元,计3.68万元,被告从冻结的存款中一次性偿付1.65万元,其余的原告主动放弃。昔日横眉冷对的冤家,在庄重神圣的法庭里解开了纠缠三年多的心结,融化了怨恨的坚冰。
“案结事了我所求,惟愿干戈化玉帛”。当日下午,周忠喜法官就马不停蹄地赶到银行营业所,解除了对被告存款的冻结,将其中1.65万元划拨到法院指定的帐户,李玲近四载的诉讼终于有了完美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