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五项措施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一是强化院领导重视和庭长负责制落实。将完善、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纳入审判委员会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配好质评工作人员,落实质评工作程序;分管院领导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检查质评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行庭长对本部门各类裁判文书质量负全责、案件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对庭审笔录以及各类笔录共同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案件评查的力度。质评工作始终要“严”字当头,案件评查不能仅停留在一些浅层次、枝节性的问题上,而应进一步加大评查力度,要在发现影响审判质量效率的深层次、实质性问题上下功夫,要严格评定案件质量等次,严格认定案件差错责任,对质评中发现有违法审判线索的,要及时反馈至纪检监察部门。

三是强化对评查结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在局域网公示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质评人员与承办人员相互沟通、交换意见;质评组每季度在全院大会上表扬优秀案件承办人及部门,通报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级别错误及各种质量问题,分析问题成因;业务庭负责人主动参与案件的集中评查和级别错误的讨论分析,实现评、查、改三位一体。

四是强化案件质量的奖优惩劣力度。坚持宽严适度的原则,进一步将案件质评与考核工作有效对接;按月、季度、半年、年终分别对优秀案件采取通报表彰、物质奖励、目标考核加分等方式兑现奖励;不合格案件、反复出现同类瑕疵的案件承办人采取批评教育、通报、限期改进、适当的物质惩罚相结合等方式加以惩罚;政治处、审管办分别对照相应考核标准,对评查出的问题,分别扣除责任人所在部门及其本人相应的分值,并做出相应处罚。

五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成果的转化和运用。质评组在评查案件的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先进的审判经验,倡导推广好的审判方式和方法。通过集中评查和级别错误的讨论、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级别错误的讨论与认定、质评组对质评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等方式,查找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评查方法;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及重点调研,及时转化成调研成果,指导审判实践;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庭审目标考核和干警业绩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大对一线法官审判质量和庭审能力的考评力度,规范书记员的记录、装卷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