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岂能儿戏?
作者:王加冠 王春艳 发布时间:2012-04-12 浏览次数:296
近日,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令人遗憾的是,这对夫妻的婚姻仅仅维持了3个月。
原告谭某与被告于某在网上相识,通过几次网聊,二人很是投机,相见恨晚。2011年底,双方见面之后互诉衷肠,海誓山盟,非你不娶,非他不嫁,很快两人即回响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然而婚姻的殿堂并非那么美好。谭某很快发现丈夫于某嗜赌如命,而且不顾家务,无论怎么规劝,都改不了,劝多了就是一顿毒打。本就脆弱的婚姻在谭某的心灵上产生了极大的反差,于是在2012年3月将于某诉至法庭,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本案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因家务琐事生气、打架也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且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本案经调解和好未果,且被告亦同意离婚,故判决准许原告谭某和被告于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