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三结合”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工作
作者:仲璐 发布时间:2012-04-12 浏览次数:492
近年来,金湖法院积极探索巡回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好巡回审判便民利民职能的同时,主动把巡回审判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发挥巡回审判的多重功能和作用,凸现巡回审判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涉诉信访难题、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优势和亮点,取得显著效果。
坚持巡回审判与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巡回审判工作中,精心选择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和有一定影响的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和调解,组织群众参加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审判效果。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巡回审判与涉诉信访工作相结合。利用巡回审判的机会,加强对涉诉信访或曾经有抵触情绪的当事人的回访,了解案件的审判效果及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看法,并督促当事人及时按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建立“审访一体化”的巡回审判模式,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巡回接访和涉诉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处理巡回办案中遇到的涉诉信访问题,有效地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访,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坚持巡回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把服务辖区建设作为巡回审判的重要任务,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了解辖区建设的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情况,合理安排巡回审判布局,及时提供巡回法律服务。针对各类拆迁安置纠纷,主动设立巡回审判点,派法官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涉拆迁的各种法律问题,并根据巡回审判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