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切实落实各种便民措施
作者:姜晓静 张美芳 发布时间:2007-01-04 浏览次数:1781
本网南通讯: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把审判岗位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平台,落实各种便民措施,让老百姓体验到和谐司法的实惠。2006年,该院共收案7524件,审结7789件,无一超审限,结收案比为101.94%,调解率为53%。
倾情调解利百姓。该院审案时着眼于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积极推行“圆桌式”审判,让当事人坐在一起,缓和敌对、仇视心态,增强彼此间的沟通与了解,然后因势利导地开展调解工作。在该院荣誉室里挂着一面“苦心化解矛盾,营造和谐渔港”的锦旗,这是海门东灶港镇临海渔业村村委会及苏海门渔01709号船的股东送给该院的。原来,这个村的13个渔民在1996年合伙购买了一艘船,并推选张某为负责人。后来有5个渔民退了伙,在是否增加合伙人问题上,股东间产生了矛盾,导致渔船停港。7个股东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处理合伙纠纷。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案件不在禁捕期及时处理,将使渔业生产受到影响,为了尽可能减少渔民经济损失,就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渔船所在的村领导一起参加。法官不厌其烦,连续做了三天的调解工作,双方均被法官的诚心所感动,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终于达成了协议,使渔船顺利出海捕鱼。
人性办案暖民心。对一些特殊案件的处理,该院做到法外有情,案结事了,通过延伸服务弘扬社会主义美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去年11月16日,小雨蒙蒙。该院三厂法庭的丁庭长和庄法官来到海门临江镇钱筹的家,85岁的钱大爷已经耳聋昏花,正拄着拐杖在煮饭,83岁的老伴因心脏病躺在床上。丁庭长因惦记着钱大爷的赡养费专程去回访。钱大爷看到丁庭长他们来非常感动,说你们法官来了,我就有日子过了。住在钱大爷后宅的大媳妇看到丁庭长他们冒雨前来,也很感动,连忙到家拿了自己该出的赡养费,给了公公,并说以后会主动及时给付生活费和医药费的。丁庭长又替钱大爷代写了要求小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申请执行书,将带到法院立案执行。小雨中,钱大爷目送丁庭长他们离去,他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朝丁庭长他们离去的方向不停的挥动。
医患纠纷妙化解。审判实践表明,诉讼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保持社会和谐的一把“金钥匙”。该院法官注意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的难处,增加理解,宽容互谅,从实际出发,选择最优的方式解决争议。家住海门的钱某夫妇盖了一幢楼房,准备给儿子结婚,可26岁的独子却忽然因病离开了他们。事情起因于
亲和审判顺民意。该院坚持情、理、法共融,以人民群众更愿意接受的方式开展司法活动,使和谐贯穿于审判的整个过程。
去年,海门市委书记曹斌在该院关于和谐审判的文件上作出批示:“市法院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化一新’发展战略,提出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贴近中心,服务大局,体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强烈意识,请以市委名义转发。”这是海门市委对该院和谐理念促审判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