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过去是一名空军团级指挥员,曾驾机守护过祖国的蓝天,如今,他是一名资深的法官,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忠诚地守护着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他就是刚刚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的连云港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成杰同志。他从20011月任审监庭庭长以来,以一名审监法官的责任感,带领全庭同志取得了一项又一项的骄人成绩。该庭在全省审监系统是首批先进集体,并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在本院更是年年立功受奖。2003年,该庭被授予连云港市“十佳文明服务窗口”称号。

依法纠错护法威

张成杰同志经常说:“人民法院被看作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审判监督工作则是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他要求自己和同志们要以百倍的责任感公正无私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因为他深知,这道程序是当事人寻求正义的最后一道司法程序。

他作为庭长,对提起再审的案件,坚持参加合议庭评议,对疑难重大影响的案件则亲自阅卷,掌握案情,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在审理陶泗洪挪用公款一案时,因该案历时数十年,原审一审、二审均判决陶挪用公款罪成立,之后陶不服,多次上访未果,由于长期心理存在压力,不幸患上了白血病,生活非常艰苦。张长杰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多次与案件承办人一起找陶了解情况,深入分析案情,还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多次自己出钱资助陶泗洪。在他关心下,承办人根据案件存在的疑点依法提交审委会决定提起再审。张庭长专门指派一名副庭长承办该案。而此时,陶身体已经越来越差,为了尽早结案,张及时督办案件,抓紧时间审结。最终,本案改判陶无罪,陶收到无罪判决后,坐在轮椅上让家人推着来到张庭长的办公室,拉着张庭长的手泣不成声,连声感谢张庭长为他洗刷冤屈,让他能够清清白白地离开这个世界。判决后不久,陶便去世了。

该庭近年审理的278件再审案件无一例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也无一件再审以后又被再审的案件,并且经该庭提起再审的案件裁判结果改变率达到了100%

善解积怨创和谐

为充分发挥审监工作定纷止争功能,张成杰同志还十分注重再审案件的调解工作,要求全庭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化解了一大批社会关注的焦点与难点纠纷,用司法为民的情怀实现着审判的最佳效果。2003年以来,该庭民事再审案件调解率一直在48%以上,《法制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该庭调解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报道。

199912月,灌云县某中学教师体罚学生晋某,晋某因此呈现糖尿病症状而住院治疗。晋某父母就治疗所花费用与中学协商未成,诉至灌云县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学校给付晋某4600余元。学校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学校极不配合,一直悬而未执。晋某父母多次到校长家里要钱,还把校长孩子打伤,此案在当地影响很大,有关媒体甚至作了报道。该中学认为,晋某所患病系其自身具有糖尿病的基因存在所致,且晋某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遂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张庭长了解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后,他亲自做双方的工作,一方面平息学生家长的情绪,一方面要求学校换位思考,并从法律上对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给予了充分的说明。同时请县教育局领导请来共同做工作。最后学校主动表示,不但承担判决书上明确的4600余元,而且也承担晋某后期的治疗等费用。后来学校分四次给付晋真13万余元的赔偿。

改革创新促公正

张成杰同志非常重视审监改革工作。2001初,他刚到审监庭工作,就开始对中院及所辖基层法院的审监体制进行了调研,提出了疏通申诉、多做调解,服判息诉工作,慎重再审的审监理念,使全市审监工作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为了规范抗诉案件审理,加强法检两院协作配合, 2002年,他主持召开了法检两院民行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推出了法检两院定期座谈、检察建议书等一整套法检两院协作配合新机制。这一新的工作机制得到了省高院和最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张成杰同志针对现行法律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缺乏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差,实践中减刑假释案件暗箱操作比较突出的情况,于20035月创造性地在全省法院中院第一家推行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和公示制度,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江苏电视台、《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十多家新闻媒体都进行了报道,目前这项制度已在全省及至全国法院得到了普遍推广。该项制度在连云港中院实行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经公示听证审理的案件,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映,服刑的罪犯反映均非常满意,都说法院这项改革措施好,透明度高。而减刑之后的情况看,从实行公示听证制度以来,连云港中院所办结的近4000件没有减刑、假释案件发生一起因错误减刑而导致的不良事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在假释期间内因违法犯罪被收监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