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问路施抢劫 事情败露被严惩
作者:周炳红 李荣胜 发布时间:2012-04-11 浏览次数:321
先是虚构自己要租房,接着又是借口问路,待骗取好心人信任后便露出凶恶嘴脸实施入户抢劫。4月11日,赵强被吴江市人民法院判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赵强来吴江打工后,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手头紧,于是想出来“找”点钱花花。去年12月8日的中午,赵强携带制式刀具来到了吴江市桃源镇铜罗社区,当其路过一户人家时,看见屋内只有李女士一人,于是便询问附近是否有房子可以出租,李女士告知其没有后,赵强又在附近转悠了一会,之后又走到李女士门前,说自己不认识路,问李女士可不可以为其指路。由于李女士正好要外出上班,于是就好心地答应了赵强可以带其一起走出小区。可没曾想,待李女士转身要关门的时候,赵强露出了凶恶的嘴脸,拿出准备好的匕首一把搂住李女士的脖子,逼迫其赶快拿出钱来。由于事发突然,李女士在赵强的威胁下一步步退进屋内,并呼喊救命。这时李女士的丈夫听到呼救声从楼上走出,赵强见屋内还有人便慌不择路地转身逃走。公安民警在接到报警后,分析了李女士提供的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通过视频监控,最后在一家旅社将赵强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赵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赵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