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法院服务“三保”工作获省人大领导高度评价
作者:顾莹 发布时间:2009-07-16 浏览次数:290
苏州法院服务“三保”工作获省人大领导高度评价
本网苏州讯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兆伟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全市法院工作的影响、全市法院服务“三保”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作了专题汇报。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去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1896件,同比上升31.6%,创历史新高;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又新收案件61642件,同比上升23.3%。其中,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的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破产案件等民商事案件增长十分明显,增幅达到25.1%。面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和任务,全市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是紧紧围绕保增长促发展,主动服务第一要务。中院党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提出了“宽严调养防扩”工作方针,建立完善司法应对机制措施,监督和指导全市法院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竭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多次受到省市领导批示肯定。二是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和谐,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全市法院在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和谐乡镇”共建活动,着力提升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紧紧围绕保民生增公信,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全市法院依法妥善处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民生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在汇报下一步工作时,叶兆伟院长表示,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紧紧围绕服务“三保”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在服务发展上见到新成效、在维护稳定上取得新成绩、在司法公信上实现新提升。会上,常熟、吴江两家法院分别就各自服务“三保”的情况作了补充汇报。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苏州法院服务“三保”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省人大常委会柏苏宁副主任指出,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司法任务,苏州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渡过危机,既充分发挥了司法能动作用,又科学履行了审判职能,司法应对工作做到了谋划早、出手快、招数准、效果实,有效化解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四项特色工作值得肯定:一是树立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使法院工作始终围绕大局展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前瞻性的服务机制;三是积极采取审判工作措施,切实强化了司法服务举措;四是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真正抓好了司法为民等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柏苏宁副主任对苏州中院下一步服务“三保”工作的思路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总结司法应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维,强化措施,科学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把服务“三保”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真正做到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忠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二要严格依法办案,强化能动司法,正确处理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进一步做好服务“三保”工作。三要更加注重司法调研,密切关注和认真研究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增强敏感性、前瞻性,不断提高司法应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要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努力建设一支公正高效、一心为民、司法廉洁的法官队伍。针对全市法院当前工作中面临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柏苏宁副主任十分关心,表示将尽力帮助呼吁,积极推动有效解决。
在苏视察调研期间,柏苏宁副主任一行还在中院主持召开了苏州部分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并深入破产司法重整成功的苏州雅新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
市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参加了调研座谈或陪同考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