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民事案件和解撤诉率愈六成
作者:姜阳 发布时间:2008-01-24 浏览次数:759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把民事调解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实现了办案的最佳效果。2007年,该院共审结民事案件4006件,和解撤诉2560件,和解撤率达63.9%。
该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作为调解工作的总目标,紧紧抓住案件开庭审理前、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宣判结果前三大环节进行调解,采取“五项有力措施”: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民事调解网络,培训指导民事调解委会开展工作;二是拓宽民事案件调解途径,制定调解基数指标,实行奖罚制度;三是实行携卷下基层巡回办案,主动贴近人民群众,创造调节有利条件;四是积极借助外部力量,依靠各种关系开展工作,促进调解;五是努力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和调解艺术水平。
该院优质高效的民事调解工作,既缩短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又提高了审判效率,既缓减了执行压力,又降低了当事人诉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