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一纸诉状讨回久拖工资
作者:徐吉梅 张海娣 发布时间:2012-04-11 浏览次数:335
“工钱都拖了半年了,试了好多种方法都没有要回,都不敢再抱希望了,没想到仅有一纸诉状,法院就为我们解决了难题,真是太谢谢了!”4月11日,当王某等7名民工拿到被拖欠快6个月的工资近万元时,十分感动地说。
2011年11月,王某等瓦工受镇江新区某垂钓中心老板马某雇佣,对该垂钓中心进行内部整修,工期20天左右,工资总计9565元。整修完毕后,该垂钓中心老板马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7名瓦工工资。王某等人遂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因证据不足,劳动仲裁委未能受理。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王某等人到镇江开发区法院寻求帮助。
2012年4月6日,在开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法官了解了该案除了一张诉状外,没有任何一份证据。但是当看到7名民工无助的表情和热切期盼的眼神时,遂决定通过能动司法尽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立案庭法官立即找来相关证人和老板马某谈话。经过法官耐心的思想工作和讲法析理,马某承认了王某等人为其工作的事实,并确认了7人的工资。同时,马某解释之所以拒付工资,是因为2009年王某系受雇于李某,因工伤问题,马某、李某之间存在矛盾。法官再次找来马某,讲明其与李某两人之间的纠纷与发放工资是两个问题,不能将私人矛盾转嫁到其他民工身上。经过努力说服,赵某终于答应支付工资,并约定时间将全部工资款送到法院。
至此,这起被拖欠近半年欠薪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