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房产管理局刘农年局长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
作者:江都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5-17 浏览次数:1857
行政诉讼案件,是有关民与官之间矛盾的案件。以往江都市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首长从未出庭应诉。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全民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为了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制观念,推进法治江都和法治政府建设,江都市于今年4月28日出台了《江都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该规定出台后,该市各行政机关都认真组织学习,并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准备。江都市房产管理局在此起行政诉讼案件中,一把手刘农年局长亲自出庭应诉,这既是对法律的尊重,拉近了官与民之间的距离,改变了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有民无官现象,同时,也是贯彻落实《江都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的具体体现,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