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工人白天在工地上干活,放置在宿舍里一点辛苦钱,却没料到不法分子陈某却打起了主意。20091211,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99239时许,无锡一工地报警称:在工地上抓获小偷。派出所接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并将涉嫌盗窃的违法嫌疑人陈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审查。经审查,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无业游民陈某暂住在苏州,跟几个“哥们儿”商量从苏州坐公交车到无锡专门偷盗工地宿舍。200986上午,陈某来到无锡市一工地,乘隙潜入工地一房内,窃得现金1400元。2009923上午,陈某又来到了另一工地乘隙潜入工地宿舍,窃得工人裤袋内现金35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陈某处追回赃款35元,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陈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介绍,工地上的工友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岁末辛辛苦苦赚了一年的血汗钱被洗劫一空的惨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