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两年未火化 只因子女争遗产
作者:张庆超 发布时间:2012-04-11 浏览次数:305
去世两年,李老汉遗体却迟迟没有火化,无奈之下殡仪馆将遗体强制火化,并将李老汉的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遗体冷藏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殡仪馆向法院起诉称,李老汉是在2009年秋天去世的,其遗体存放在殡仪馆,后来原告多次通知李老汉的四个子女办理火化事宜,老三只是交了火化费。此后,殡仪馆根据《苏州市殡仪公共服务规范管理规定》,于2011年9月对李老汉遗体进行了火化。现起诉要求李老汉的四个子女立即支付遗体冷藏费。
法庭上,老大辩称,自己的父亲在生前因拆迁分得了一套房子及十几万的拆迁款,这些财产均由老三掌控,应该拿出来分,父亲遗体冷藏费用应该从父亲的遗产中支付。老二称,父亲生前分得的房屋和拆迁款被老三控制,老大心态不平,扣住火化证来逼老三交出遗产,才使得遗体得不到火化。老三则认为,老大是父亲唯一的儿子,在父亲生前却没有尽过做儿子应尽的职责,父亲去世后,为逼自己交出房屋和拆迁款,扣住了火化证,才使得父亲遗体无法正常火化。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老汉在世时因拆迁分得住房及拆迁款被老三掌控,李老汉去世后,因遗产问题,老大和老三起争执,老大扣住其父亲的火化证致使李老汉的遗体无法正常火化,引起李老汉遗体无法火化的原因在老大,其做法违背了我国传统的社会公德与风俗习惯,最终判决由老大给付殡仪馆遗体冷藏费3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