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逾九成
作者:苗新 佟玲 发布时间:2009-08-14 浏览次数:558
本网徐州讯:“民告官”体现法治进步,但以往被告不愿出庭,怕“丢了面子”,影响为“官”者的尊严,这种“官民”观念与依法治国的理念相悖。近年来,江苏省睢宁县在人民法院的积极建议下,睢宁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加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从制度上强势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今年上半年行政首长出庭率逾九成。
行政首长从不出庭应诉到积极出庭应诉,并与相关部门、人士协调,这种积极转变带来的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的下降、撤诉率的提高,今年上半年,该院行政案件撤诉率为61.5%,败诉率30%。同时对于败诉及存在瑕疵的案件,为避免行政机关重犯类似错误,该院注意帮助行政机关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县长率先垂范,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应诉,可以说是重要转机。2007年时任睢宁县县长的王天琦同志先后两次在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上作出批示:“这一份司法建议以及行政首长不出庭诉讼的建议很值得研究。……如有起诉县政府的案件,我亲自出庭应诉。建设法治社会不能流于口号!”。
创新调解,应用“大协调”机制,注重民意沟通,也是推进“首长”们出庭应诉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