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锡崇安法院积极推进“百名法官进百企”服务工程,开展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系列活动。近日,该院与国联集团公司共同谋划建立了国有企业三大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一、建立合同治理制度,构筑法律风险预防体系。

加强合同治理,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治理制度,具体包括合同归口治理制度、合同分类专项治理制度、合同委托治理制度等。建立以合同为中心的内部治理控制体系,做到人员、机构、制度三落实。对于企业已实践多年的常规性合同,具有较高重复性和利用率的合同,应拟定好固定合同文本。建立定期对企业合同纠纷进行统计、分析的治理制度,依据情况变化及时完善企业的固定合同文本。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约、执行等各方面建立起有针对性的规定,形成协调的合同治理体系。

二、建立诉讼风险治理组织,确立诉讼风险预警体系.

加快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防控、处理和备案机制。为了避免诉讼给企业可能带来的损失,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负责,企业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有关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分工组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有关业务机构相互配合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治理工作体系。在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时,在诉前必须及时审查对方主体适格问题。诉讼中应以诉讼目的和诉讼策略为基准对举证策略进行调整,最大限度地实现己方的利益,减少在举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执行阶段则应及时提交申请法院执行所需提交的主要文件,必要时申请先予执行。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全员风险防范体系.

开展普法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是公司依法治企、依法经营、降低风险的基础。加强领导、干部和员工尤其是业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如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用较少的费用避免较大的损失。不断健全组织机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完善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审查机制,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