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大刘忠达主任充分肯定徐州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并提出要求
作者: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5-15 浏览次数:537
本网徐州讯:日前,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由刘忠达主任亲自带队,组成专门执法检查组,对2004年以来徐州两级法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情况进行检查。在历时4天的检查中,检查组通过旁听庭审、听取汇报、查阅卷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市中院和四家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徐州两级法院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徐州两级法院坚持依法服务大局,强化诉权保护,维护行政权威,加强行政协调,推进审判改革,公正高效地审理行政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有力推进了“法治徐州”建设进程。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达还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要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争议的解决。要加强对基层民调组织的指导,提升基层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诉前调解,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使更多的纠纷解决在基层,减少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二要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法院站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在党委领导下,采取综合措施处理纠纷。对于历史遗留的纠纷要分别看待,结合各方面的情况妥善处理。社会民主进步发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按照人民群众的利益去落实。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建立行政机关败诉问责制度。市人大要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凡是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法院要将案件信息及时报送党委、人大和纪委,市人大将建立跟踪问责制度,对于因不依法行政、徇私枉法行政而败诉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