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位民工兄弟喜领工资款?连云区法院快速执结拖欠民工工资案
作者:张宝玲 惠蕾蕾 发布时间:2009-02-06 浏览次数:868
本网连云港讯:近日,连云区法院执结了某服务公司拖欠11位民工工资案,使得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将“保障民生”落实到实处。
王某、李某等11位农民于2007年底随南通海安县的于某到连云区一服务公司做装修工程。可装修工程结束后,于某却以该服务公司未与其结算工程款、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支付工钱。王某等人找到服务公司,服务公司书面承诺给付他们的工资也迟迟未能兑现。在近一年的时间里,11位民工往返与于某和服务公司之间,均无果而终。
去年11月,11位民工在连云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一纸诉状将于某和服务公司告上法庭。通过法官调解,三方同意将11位民工的工资由被告服务公司从工程款中拿出,直接交到连云区法院。可在调解协议的付款期限届满时,服务公司却一直没有兑现,11位民工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服务公司以于某必须到场为由拒不履行义务。虽然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地宣传法律,告知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的后果,但服务公司的法人代表阴奉阳为,后干脆避而不见。期间,11位民工因拿不到血汗钱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矛盾一触即发。
此案引起了该院史良成院长的高度重视,他与执行人员一起商讨执行方案,最后决定从查询银行存款入手。但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的开户行和帐号上查询,该服务公司帐上几乎无款。于是,执行人员横下心来,采取“拉网式”搜索,利用一天时间对墟沟地区各大金融机构进行查询,最终在一银行发现了被执行人秘密帐户,当场扣划了执行标的额。随后,该院史良成院长细心地让执行人员将每一位民工的工资算清楚,分别放入11个信封,亲自交到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