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院创新机制保廉洁促节约
作者:李益松 李春艳 发布时间:2008-12-25 浏览次数:450
本网扬州讯:自今年初以来,扬州市中院创设多项机制改革公车的管理使用,从而节省人员开支、油料费、过路费等共计91万元。这一举措不仅成为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制度突破口,并且有效树立了法院清正廉洁的社会形象,并推进和带动其他改革的顺利进行。
机制创新成为此次公车使用改革的亮点。扬州中院创设了干警兼驾制度,并加强管理严格兼驾准入门槛,限定兼驾资格,单位因此少聘用20名专职驾驶员,每年节约开支近60万元。在此基础上,扬州中院创立了部门公务用车包干激励机制,通过核定里程、严格记录、节超奖惩使得公务用车能耗大幅下降,车辆公里数得到有效控制;创立了车辆定点维护制度,用油实行定车、定量、定点供应,凭车队负责人批条至指定维修站修理。今年全院在新增4辆汽车的情况下,车辆行驶总里程数比2007年减少20多万公里,油耗下降2.4万多升,油料费、过路费共节约达3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