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敢于自揭家短
作者:刘尊会 发布时间:2008-12-19 浏览次数:437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丰县法院把案件质量管理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了“以案为镜、自揭家短”的案件评查活动,有效地促进案件质量提高。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629件,发回重审、改判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72个百分点,案件信访率、申诉率、投诉率平均下降14.7%。
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的规定,把好案件归档前的质量关,认真评查每一件案件。要求评查人员做到细心、耐心、有责任心,善于从案件实体、程序及裁判文书中查找存在的问题,敢于面对问题,敢于动真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业务部门、办案人员反馈,限期补正,对未予补正或反复出现的问题予以书面通报,确保了案件质量。
该院规定案件评查质量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与开展“办案能手”、“质量标兵”等争先创优活动结合,与检察官评定相挂钩,并作为个人和部门评先、评优、记功的重要依据,强化检察官的案件的精品意识,努力打造“铁案”工程,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