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六项措施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作者:朱来宽 发布时间:2008-12-12 浏览次数:511
本网宿迁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清理执行积案的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成立了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宿城区人民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六项具体措施全力清理执行积案,确保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后该院及时向区委汇报,区委成立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协调小组,专门召开辖区内涉府涉企执行案件当事人会议,敦促他们尽快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是责任明确,层层落实。该院成立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下设五个执行组分别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将案件定到组并落实到具体人头,采取一日一报结案制,并将每个人收案、结案情况利用网络和制式进度表,每周一通报并排列名次做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对完不成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对超额完成任务实行重奖,切实做到了奖勤罚懒。同时要求包案领导要带头办理执行积案,并积极协商、处理执行积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执行干警扫清障碍。
三是加大对执行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该院针对院编制人员少的特殊情况想方设法,精简后勤部门人员充实到执行一线,同时为执行局配备执行专用车,购买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医药箱等必备用品,使执行工作在人员上达标,装备上优良。
四是穷尽一切手段,用足强制措施。该院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对该搜查的及时发出搜查令,对权利人举报的财物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晓之以理,在做好耐心细致思想工作情况下仍不履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五是加强协作,通力配合。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对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主动介入,及时立案侦查,收集固定证据。检察机关及时审查、提起公诉,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及时追究和惩处,以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信息畅通、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的优势,协助查找躲债、逃债和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控制出境的被执行人,以及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财产,查处执行中的抗拒执行等行为。
六是定期邀请人大人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监督跟踪执行。该院为增加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透明度,定期对涉企、涉府和有影响的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全程跟踪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