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滨海法院开发区法庭根据院党组部署要求,立足实际,认真谋划,争取共识,吸收外力,积极建设契约式共建工作机制,构建集发现、化解、稳控为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长效管理模式,取得明显成效。该庭近三年会同契约成员单位共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三千件,所有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无信访投诉后遗症,无民转刑案件发生,2010年、2011年在全市法院40个人法庭百分考核中,先后取得第6名、第2名的喜人成绩,2011年被评为县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力打造共建机制。基于当前社会转型,矛盾凸显,社会纠纷增多,需要全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的判断,开发区法庭突破司法被动性观念,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共识,动员各方签订《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共同行动协议》,打造契约式共建机制。共建协议下,有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土管所、城建中心、农业中心、人力中心、计划办、民政办、信用社等十个部门成为成员单位。在共建职责指导引下,相互权利义务明确宣示,相关联动措施具体安排,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合力共进社会矛盾纠纷管理机制。

 

发挥职能,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共建工作。在契约式共建机制作用下,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彼此协作,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和管理工作,为社会管理增加新的内容,注入新的力量。会办研究,共谋社会管理之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决策部署工作计划与方案,分配有关工作任务,商讨解决矛盾纠纷对策,协调相互间分岐意见,为具体共建行动指明方向,奠定基础。联席会议每月举行一次。根据共建各方意见,联席会议由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形成纪要,落实措施,供各方执行。职能相补,共解社会矛盾纠纷。面对业已发生的社会矛盾纠纷,在本着归口负责的前提下,其他相关单位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协助帮助解决。今年以来,法庭曾通过民政部门帮助解决“农村低保”措施化解一历史遗留案件,以土管村建部门协调重新安排宅基地,解决兄弟俩相邻纠纷。针对小产权房引发社会矛盾增多现象,人民法庭以确认买卖无效的判决支持城建土管执法,控制小产权房的升级蔓延。资源共享,共建长效管理机制。各共建成员单位总结整理各自职责内容、法律赋予的执法措施以及对口上级部门的相关决策部署,组织相互学习交流,使得社会管理方面法律政策上的信息得以共享,开阔视野,丰富知识,提升决策的层次与水平;社会管理方法手段资源上的信息得以共享,增强能力,提升本领,优化执行的效率与效能。2012年,天场镇人民政府根据共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就农村土地流转、“低保”政策落实、集体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分配等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首次以抽象行政行为式加强几项工作的管理,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该领域可能产生矛盾纠纷。

 

强化监督,自我约束,不断提升共建实效。建立共建考核制度,对各契约单位进行联动与协助工作进行考核。分别以量分共建实际行动的数量及质量以及共建单位测评方式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从共建成效以及不作为后果正反两个方面予以评价。考核工作具体由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建立协助请求反馈告知制度,强化相互间的监督。各共建成员单位,对于相互间的协助通知必须给予明确答复,包括能否给予协助、如何协助以及协助过程与结果等方面信息全面准确的书面反馈求助单位,个案共建情况定期公布于共建工作通报,接受各共建单位监督。建立共建工作述职制度,提高共建自我约束力量。每半年,各共建成员单位就共建工作向全镇人大代表进行述职,晒措施、晒成绩,比态度,比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