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七项措施加强审判管理审判质效显著提升
作者:夏友锋 发布时间:2008-12-02 浏览次数:562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把审判质效作为衡量法院工作和服务水平的主要内容,通过健全机制,优化管理,以及“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有效发挥了审判质量指标体系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
一是调整加强审判管理力量。通过积极汇报协调,去年经县编办批复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从事审判管理的人员由2005年的3人兼职发展到目前6名专职,彻底解决了审判管理人员少、职能交叉、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二是改变案件评查方式。充分利用案件管理系统,从立案、庭审、裁判以及执行,实行全程跟踪监控。并从去年4月份起,由20%的比例抽查改为对案件逐件评查,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重点评查,严肃追究不合格案件承办者的责任。在审管通报的内容上,既将发现的质量问题点到具体案号和责任人,也将优秀的法律文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件、审执人员的创新经验等予以推广。
三是强化审判节点的管理。严格限制庭审次数,压降庭审后法律文书的制作和送达时间。针对“四项”案件居高不下,严重影响审判效率的问题,组织了四项案件的专项评查,规定凡因公告、鉴定及其他原因中止、延长审限以及简转普的案件,由院长签字严格把关,有效解决了不当中止、暂停审限和工作拖拉的问题,避免出现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
四是注重对审判质效数据的分析点评。从每年两次到每季一次,现在改为每月一次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找准质效变化的原因和薄弱环节。为使质效情况更加直观,审管办按照各部门在全市法院“争一保三”的目标要求,设定动态的考核数据,形成比较,使院领导、业务庭领导和办案法官对整体、部门和个体有更加准确的定位。
五是坚持案件会审制度。每周三定期集体讨论复杂、疑难案件,统一司法尺度,特别复杂的案件请上级法院审判骨干进行指导,确保审判质量。
六是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人民法庭庭长,坚持每月对本部门审判质效运行情况、本部门每名的法官办案数量、结收案比、上诉率、发改率、调解率进行分析点评,明确改进的目标和措施。每季度,院长依据市中院审管办通报的全市法院情况,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对各项审判质效指标逐项分析,纵横比较数据变化和排名变化,找出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的措施和努力的方向。
七是组织庭审观摩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每年组成若干庭审考评小组,从庭审程序、质证认证、主持辩论、评议说理、仪表姿态等10个方面,对全院审判法官的庭审进行了观摩考核,评出优秀、良好与合格档次,有效促进了庭审规范和庭审效率的提高,今年庭审优良率已达到85%。经常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和同命题法律文书竞赛活动,优秀文书上网公示供大家学习借鉴,多份文书在全市法院评比中获奖。
根据市中院通报,该院的整体审判质效去年以来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结收案比、民事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发改率、执结率等均主要质效指标全部位于全市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