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他们公司没有实体资产,老板又居无定所,要不是你们法官亲自去安徽执行,这笔货款我们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拿到呢!谢谢!谢谢!”江阴某钢铁公司负责人在拿到41.5万元执行款后,紧紧握住承办法官的手,一个劲地表示感谢!

今年5月,这家钢铁公司与安徽某贸易公司因合同纠纷打起了官司,江阴法院最终判决安徽某贸易公司给付钢铁公司货款45万元。然而判决后,安徽某贸易公司未如期按生效判决履行,于是,钢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为了帮助申请执行人尽快拿到执行款,法院立即派人赶赴安徽,但是初到安徽,执行法官只在银行冻结到20万元存款。于是,执行法官通过调查被执行公司的工商档案,查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经联系,该法定代表人正在外地出差,执行法官和对方约定第二天商谈还款事宜。但是,一直到第二天下午,该法定代表人依然未出现,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为其分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向申请执行一方争取到减免部分款项的优惠。最终,执行法官在凌晨等到了该法定代表人,并以41.5万元了结此案。

在拿到执行款后,执行法官又马不停蹄地返回江阴,在第一时间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短短三天就解决了申请执行人一年多的困扰,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评价和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