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执行工作注重说服教育结硕果
作者:武加庆 发布时间:2008-11-10 浏览次数:637
本网徐州讯:俗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但对于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的当事人,是不是要用强制执行,以树立司法威严呢? 邳州法院用事实告诉我们答案: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88件,结案1353件,结收案比75.67%,而强制执行只有98件。原来执行案子也可以以理服人!
邳州法院能取得这样的成绩,要归功于该院全体执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讲究执行艺术,注重说服教育,把好最后一道息诉关,最大程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该院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
以法慑人,就是送达执行通知书时,邀请当地的人民调解员到场,灵活运用案例引导法、后果警示法等,向被执行人强调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性,说明拒不执行的后果,使被执行人受到法律的威慑,主动履行义务。
以理服人,就是通过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说明生效裁判之所以如此裁判的合法合理性,使不服从和不理解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彻底明晰裁判的理由,理解生效裁判的正确性,争取其对法院执行的理解,消除其与法院和法官的对立性。
以情感人,就是充分了解纠纷的产生原因及诉讼目的,找准矛盾焦点,积极邀请基层组织、当事人亲友参与协调,多做思想疏导工作,促进当事人理解沟通,用感情来感化当事人,实现执行和解或者自动履行。确需强制执行时,不让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场,不在重大节日、过生日、婚丧嫁娶时执行,不让无关的人员围观,保护被执行人必要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