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铜山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从不断健全和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提高人大旁听庭审实效。

一是加强与人大的联络,变被动为主动。,在表中列明案号、案由、主审人、公诉案件的公诉人、案件当事人的姓名、开庭时间、地点等情况,以便法院与人大共同有针对性地选择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新类型案件。

二是采取集体旁听和个人持代表证旁听相结合的方式。该院专门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室,采取集中邀请人大常委会主任及代表旁听庭审,案件庭审结束后,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主动向人大代表汇报法院工作,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和人大代表视察,评价法院工作,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将人大监督落到实处。

三是该院细化旁听案件的内容,代表旁听庭审主要关注四个方面内容:关注庭审的程序是否合法、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得到了保障、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贺审判的结果。为切实起到起到通过人大旁听的监督提高法官的庭审水平,该院还专门制定人大代表旁听审考评表,请代表从法官的仪容仪表、法言法语、程序合法性、实体公正度、驾驭庭审的能力等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量化考评和整体点评,并与法院内部庭审考评相结合,。

四是在庭审结束后,该院还向参加庭审的每位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该院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还向县人大人常委会作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