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洪泽法院从敏感的信访问题着手,从五个方面加大力度,预防和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努力探索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是重视初始,在立案阶段建立预警机制。对所立的每个案件事先进行具体分析,对重大、群体案件或有上访苗头的案件,事先与政府有关部门及本院相关庭、室进行沟通,或向他们进行预告,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并慎重处理。二是注重源头,在审判阶段狠抓案件质量。通过制定《关于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若干规定》等一系列的审判监督制度,加强对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同时,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总结创新了主审法官、庭长、分管副院长三级调解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全面推行了法官判后诠释制度,运用释明权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当事人以后可能出现的涉法信访问题。三是认真审查,在申诉审查阶段增大透明度。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对所有申诉做到有诉必理;对正式立案审查的申诉复查案件推行听证审查制度,增加申诉案件审查的透明度,让双方有理说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同时,加大了对申诉复查案件的调解力度,创新了原承办法官与现复查法官共同做调解工作的新机制,今年截止8月,立案庭调解了9件申诉复查案件,有效地抑制了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四是把握关键,在接访过程中确保渠道畅通。开辟了信访工作的三个渠道,在全院实行首访接待制、专职信访员接待制和院长预约接访制等三级接访制度,力争使每个涉诉上访人员的问题在法院均能得到解决,防止出现越级访。制定了《预防与处置非正常来访事件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处置非正常来访事件的基本原则、处理方法和措施,规范了信访问题的处置。五是力攻难点,采取措施解决疑难问题。对于一些疑难、有着重大社会影响,或一些上访人员反映强烈的案件,组织两级法院院长和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联合接访,现场协调和研究解决办法,现场进行答复,并由相关院长或领导进行包案处理,较好地解决了部分老上访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