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结合刑事公开宣判深化反规避执行教育
作者:董正远 陈刚 发布时间:2012-04-11 浏览次数:253
4月10日上午,大丰法院在大桥镇召开刑事公开宣判暨反规避执行教育大会。大桥镇党委、政府及村组干部,部分被执行人及周边群众共计近六百人参加会议。
盛某系某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经大丰法院南阳法庭多次做工作,盛某仍拒不履行义务且态度极为蛮横。2011年11月,南阳法庭依法对盛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盛某拒不配合,并对执行法警实施打、咬等暴力行为,导致一名法警手腕骨裂,后经法医鉴定造成轻伤。鉴于盛某暴力抗法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大丰法院决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刑事案件审理中,盛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悔过的同时履行了执行案件中的全部款项。考虑到盛某暴力抗法的行为在当地造成较坏影响,大丰法院决定在大桥镇召开一次大会,对群众进行法律理念教育,同时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精神,此举得到了大桥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会上刑事审判庭庭长宣布对盛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执行局长作了反规避执行教育讲话,大桥镇党委书记作了支持法院工作、合力治理执行难的讲话,到会群众反响强烈。会后,众多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自觉履行义务,当天共执结案件20余件,到位标的额达60余万元。图为教育大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