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捐助,传递一片关心;一句叮嘱,诠释一片期望。411日上午,聋哑少年小蒙因犯盗窃罪被吴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宣判结束了,但法官的爱心和帮助仍在继续,法官们热心地为小蒙及其母亲筹足了回家的路费,送上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倔强少年的眼里终于流出了感动的泪水,母子俩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顺利地踏上了回乡旅程。

 

小蒙今年还不到18岁,从小就有二级听力、言语残疾,因家庭困难,初中毕业没能继续求学,跟着老乡一同来吴江求职打工。去年10月,小蒙结识了两名聋哑人朋友,三人在一起玩得不亦乐乎,但很快身上的钱都花完了。三人一合计,达成共识,偷。

 

那天凌晨三、四点钟,三个少年在无人的街上闲逛,寻找目标。当他们逛到松陵镇中山北路一家服饰店时,决定下手。三人分工协作,先用随身携带的小起子、小手电筒撬开门锁,进入店内,而后撬开收银台的抽屉锁实施盗窃。在偷到6585元现金后,三人快速离开,但恰巧被巡逻民警发现。很快,三人都被刑事拘留,后小蒙被取保候审。

 

案子公诉至法院,因小蒙是未成年人,法院依法向小蒙及其家属寄送了相关诉讼文书。小蒙在母亲的陪伴下从老家赶到吴江准备应诉,但他们请求法院次日即开庭。根据法律规定,小蒙的案件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必须等答辩期满后才能开庭。

 

细心的承办法官发现了母子俩的焦急和无奈,耐心询问着急开庭的原因。小蒙的妈妈道出原委,原来家里经济困难,他们只带了来回路费和几天的生活费用,如果这次不能开庭,回去了,下次来的路费就没有了,如果不回去,在这里等待的住宿费又没有着落。说着说着,母子俩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考虑到小蒙家庭的实际情况,法官及时调整了开庭时间,并帮助他们联系了相对较为经济的住处,同时还为他们购买了方便面、饮用水等生活用品。

 

答辩期满后,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案件,并为小蒙指定辩护人和翻译人员。考虑到小蒙是聋哑人又是初犯,且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具备监护、帮教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小蒙适用了缓刑。

 

宣判后,小蒙和母亲万分感谢,欣喜之余,却又面露难色。原来母子俩在吴江的这几天吃住,把回家的路费都用光了。法庭的判决必须是严肃公正的,但法官帮助和挽回一个失足少年的心却是柔软的,法官们将帮扶进行到底,于是出现了开头那感人的一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