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日,金湖法院通过诉调对接委托调解的方式,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及33户的群体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612,陈某、李某等33户个体工商户相继来到金湖县法院,准备起诉招商引资企业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院工作人员在听取了他们的陈述后得知,这33户个体工商户分别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并交纳了定金。现因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双方对租赁房屋的交付条件和期限、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各自的违约责任等产生争议。

该院考虑到该案涉及的人数众多,如果处理不当,势必影响双方的经营与开发施工,容易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而且也影响全县的投资环境。同时分析认为,此起纠纷并不复杂、焦点争议不大,有调和的可能性,如果采取诉调对接的方式处理,发挥调解中心相对于法院诉讼程序简捷、方式灵活、周期短的优势,对双方的经营与施工影响较小。经过慎重权衡后,该院在做好这33户承租户疏导工作、稳定情绪的基础上,与县矛盾调解中心联系,将相关证据材料材料的复印件、调解建议书及案件可能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一并移送给县矛盾调解中心,委托其代为先行调解。在县矛盾调解中心的努力下,成功调处了该起群体纠纷案,33户与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公司退还33户所交的定金60余万元;并给予33户合计1.5万元的补偿,原本对抗性强的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