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四项措施厉行节约支持灾区建设
作者:潘金才 马永 发布时间:2008-06-25 浏览次数:504
本网盐城讯:为深入贯彻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厉行节约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通知》的精神,根据院长办公会议要求,亭湖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加以落实。
一是树立节俭意识。从创建节约型机关、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高度,充分认识控减公用经费、倡导勤俭节约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倡议全院每一位干警在日常工作中身体力行,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二是细化节俭措施。按照院长办公会议的要求,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严把车辆关,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严格履行用车审批,降低不必要支出;严把办公耗材关,对办公耗材的领用加强审核,在全院大力倡导“节约一度电,一吨水”;严把接待关,实行工作餐、招待烟酒事前请示报告制度,减少接待支出,杜绝浪费。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全院每一位工作人员杜绝自身日常工作中可能存在浪费现象,同时对各分管领导、庭室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凡是在其负责的工作中出现浪费现象,把关不严行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是严格督促检查。在细化节约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相应的督查工作,对在督查中发现的浪费现象坚决按照院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且要求行装管理部门对那些不符合规定申领物品的,不符合规定用车等事项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