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压降涉诉信访率,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睢宁法院一直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院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秩序化的轨道,针对信访工作,该院先后出台并实行了六项制度。

一是实行了信访信息预报备案制度。审判、执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当事人的言行及其他异常表现,认为有发生信访苗头、或者当事人已有信访行为的,应将该情况报院信访办公室备案,重大敏感信访及时报告院领导,争取将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该院还将信访责任分担到各庭室及个人。要求业务庭安排专人进行信访登记,并建立配套的信访台帐,将诉讼案件中存在信访隐患、信访苗头、处理措施等造册登记备案。若发现有信访苗头的上诉案件,报经庭长批准后填写信访苗头报备登记表,应随案上报中院相关业务庭。

二是实行重要信访合议与会办制度。一般信访案件由信访接待员直接处理。对于重大、敏感、疑难信访案件原则上由立案庭(信访办)组织合议,必要时,邀请相关庭室人员会办处理。

三是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睢宁法院坚持院长每周五接待、不定时接访及预约接访,当事人只要在院长值班期就可以见到院长,院长直接接访,大量的信访问题在院长接处后即可得到消化。非院长接待日期间,当事人可以到信访接待室预约接待院长,预约接待院长一般在三天内必须接见当事人并给当事人答复。

四是实行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包案制度。该院严格按照“领导牵头、条线负责、指定人员、件件落实”的工作要求,落实对重点信访案件“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包案领导要亲自复查案件,亲自约谈当事人。凡办案任务指标完不成、化解矛盾工作不到位、稳控措施不落实的,严格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五是实行涉诉全员信访联络工作制度。睢宁法院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始终坚持“信访无小事”,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意识。2007年初,院长与分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一线法官层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状,将信访工作与每位法官的日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全员参与,各负其责。院领导率先垂范,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信访工作,对待信访案件均能认真负责,亲力亲为,一抓到底。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人人忠于职守,热情接待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律释明、协调处理,积极为信访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六是实行信访工作考核奖励基金制度。为有效化解老信访,预防和压降新的信访发生,睢宁法院在2007年度还实行了信访工作奖励基金制度。该院专门涉立信访奖励基金10万元,用于奖励审判业绩好、无信访以及化解老信访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