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四项措施强化“涉农”审判
作者:林操场 发布时间:2008-01-14 浏览次数:695
本网徐州讯:为切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农村的和谐稳定,新沂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全面强化涉农审判工作,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截至日前,该院共审结涉农民商案件 46件,调解结案37件,调解率为80.4%,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8.7%;共为11余名农民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3.7万元。
该院一是在3个派出法庭辖区内设立3处巡回审判点,坚持就地办案,巡回审判,方便农民诉讼,减轻农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二是强化涉农调解措施,总结涉农案件调解经验,完善涉农诉讼调解机制,依法及时调处各类涉农民商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三是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快审快结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农村社会治安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为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拓宽救济渠道、简化审批程序,积极为困难农民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当事人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