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十项措施构建廉政“防火墙”
作者:耿晶 发布时间:2008-01-09 浏览次数:707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强化机制和制度建设入手,结合该院实际制定十项基本措施,保证了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取得较好效果。
一次上岗就职宣誓。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增强司法能力,实现公正与高效,该院定期进行中层干警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定岗的人事改革。要求定岗后,全体干警要面对国徽进行就职宣誓,把廉洁自律作为誓词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份党风廉政责任状。该院把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目标分解,层层建立了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院长与分管院长、分管院长与中层正职干部、中层正职与一般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目标以及违反廉政制度的责任追究。
一份廉洁执法公开承诺书。每位干警上岗必须签署《干警廉洁执法公开承诺书》,《承诺书》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前提,以适应推进法官职业化的要求为目标,着重在“以廉政铸法官新形象”方面,向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每一位法官提出新的要求,并就党风廉政建设等六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凡违反承诺内容,有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形象行为者,自愿接受组织处理或辞去公职。
一项廉政保证金。该院在编在职干警每月交纳党风廉政保证金,院领导和中层正职干部每月除交纳个人廉政保证金外,还必须交纳连带责任保证金。通过干警交纳的廉政勤政保证金建立奖励基金,廉政有奖,违规受罚,实行等额奖惩,两级连带责任追究。
一张当事人监督卡。凡在该院起诉的每一位当事人,都将得到一张“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如果发现审判、执行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可以利用监督卡进行举报和监督。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的请吃、请玩或报销应由自己支付费用的行为,有无与当事人不正当接触的行为,有无利用办案之便拉赞助的行为,有无其它影响公正办案的行为等进行全程监督。
一本廉政档案。结合工作实际,该院给每位法官建立了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对全院每位干警及其家属子女的基本情况、住房、家庭经济收入、礼品登记、奖惩情况以及廉政自律情况、违法违纪情况、群众举报情况、年终廉政考核情况等都作了详细的记载,从而全面、动态地掌握干警的财产、支出状况,强化对干警的廉政监督,有助于树立干警的威信,维护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一项廉政教育学习制度。每个月纪检与政治处联合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将党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执法教育、“两个务必”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党规党纪教育有机地分到全年12个月中,一月一个教育主题,如一月要过廉洁年,二月作风要转变,三月党的宗旨记心间等,建立起廉政教育长效机制。
一次廉政考试。每年进行一次廉政知识考试,成绩进行通报, “以考促学”,并将考试成绩记入干警业绩档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一张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网。加强了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包括本院监督小组监督、当事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和干警家属监督在内的四重监督机制,形成了对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网络,将干警的管理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的业余活动之中。
一次述廉报告。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会议,年底要求每位干警进行一次述廉,并书面报告院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