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三提升、两强化、一争创”谋划2008年工作
作者:薛专 陈璇 发布时间:2007-12-27 浏览次数:602
“三个提升”。一是提升司法能力。探索建立规范的民事诉讼简化程序和速裁制度,提高诉讼效率;改革审判监督制度,维护司法既判力;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参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执行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二是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并与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全面、科学接轨;强化庭(局)长的审判管理职能,健全法官审判业绩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健全干部竞岗制、人员交流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善协调、懂管理的中层干部队伍,在全院倡导爱岗敬业、钻研业务、主动服务、乐于奉献的良好风气。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尽快实现新审判、办公大楼的搬迁;逐步建立证据展示系统、公示系统、法庭安全检测系统以及电子监控系统,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提升建设法治如皋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帮教和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缓管免、监外执行人员的改造和自新。加强诉讼调解,培养一批调解能手;积极实施诉调对接,增设人民调解窗口,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提高其处理日常民事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协助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通过以案说法、组织旁听庭审等形式,统一执法标准,支持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有效化解全面小康、持续腾飞过程中涉诉难题的方法与举措,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支持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努力。
“两个强化”。一是强化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节功能,依法调节各类民事、经济和社会关系;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立案和申诉信访工作,有效维护申诉人的正当权益,坚决制裁暴力访、违法访,规范和整顿涉诉信访秩序;有效强化执行工作,穷尽执行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实体权益。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加强法官职业培训,建立法官任前培训制度,改革在职法官培训。在全面提升法官综合素质的同时,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专业化、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突出进行纪律教育,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有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把上级法院、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监督向事前和事后延伸,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一个争创”。即通过单项工作条线逐个突破、质效指标排名整体前移、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队伍综合素质稳步提升、社会公信程度普遍提高,争创全省优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