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妥善处理婚姻、相邻纠纷案件
作者:武加庆 发布时间:2007-12-26 浏览次数:725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针对近年来婚姻、相邻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的形势,在实践工作中总结出“四个把握”措施,妥善处理了大量婚姻、相邻纠纷案件。
一、把握速度与效率。处理婚姻、相邻纠纷尤其讲求“快”:立案、保全、送达快,力争在短时间内稳定事态,缓和当事人情绪。发生相邻纠纷案件,其他机关单位要求法院协助工作的,在县城周边的,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较偏远乡村的,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材料齐全的,必须在40分钟内办好立案手续;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必须在收到申请后两天内完成保全工作。
二、把握案情的基准点。一是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充分掌握当事人双方的诉求底线,使当事人对涉案争议的法律知识全面了解,从而得到沟通,相互谅解;二是找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三是找准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发挥法律与道德规范的双重作用,使当事人化解积怨。
三、把握案件的“度量衡”。针对婚姻、相邻纠纷案件诉求多元化的特点,准确把握法律尺度,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支持,对不合法的要求,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特别是在婚姻、相邻纠纷案件的执行中,依法灵活运用各种强制措施,既努力把案件执行到位,又防止因为采取强制措施而导致矛盾激化。
四、把握案件进展程度。在处理婚姻、相邻纠纷过程中,该院形成了四个“先后”的工作模式。一是先急后缓。对情况紧急的,迅速采取强制措施;对当事人对立严重的,适当缓和处理。二是先轻后重。对部分对抗情绪轻微、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先做工作,使这部分案件先行处理,以带动其他案件的处理。三是先弱后强。对案件涉及弱势群体、下岗职工的,优先处理。四是先调后判。对所有婚姻、相邻纠纷案件都先做调解工作,通过立案调解、庭前调解、执行和解、法官调解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即使无法调解的案件,也努力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