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千里之外和谐执结一起人损难案
作者:李晓军 发布时间:2007-12-13 浏览次数:667
本网徐州讯:上周,江苏省睢宁法院执行局通过采取强制措施,和谐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维护了车祸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执行得到了当事双方的理解和赞扬。
2006年6月7日5时50分许,被执行人许某驾驶机动车与它车发生相撞,造成另车驾驶员黄某当场死亡,乘车人谢某受重伤。经诊断确定:谢某面部、腿部多处骨折,双眼眼球破裂,无光感且不能矫正,角膜及眼球变形,眼内结构不可见,经徐州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评定,谢某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在本院审理过程中,经徐州求是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谢某的伤情护理依赖程度为二级,其护理期限为终身护理。经睢宁县公安交巡警大队事故认定,许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许某同意赔偿原告谢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抚养费、交通费、残疾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3万元。但被执行人许某在缓刑期间一去无影踪,始终不露面,更不提偿还任何债务,为此,谢某委托亲属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听信个别法律工作者的“主意”,恶意转移属其所有的两台中型运输货车,躲在南京做生意,并且不断隐匿行踪,以为法院找不到他就拿他没办法。执行局对此案十分关注,虽经数十次执行,但由于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导致本案一直无法有效执结。为此,申请人对法院一肚子意见,认为法院懈怠执行,在此情况下,该院院、局领导亲自做申请人工作,申请人终于解开思想疙瘩,联系南京的亲友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终于,申请人查找到了被执行人许某的下落,于2007年11月21日12时打电话给本案承办法官,张法官接到线报后,连午饭都没来得及吃,立即将此事汇报院领导,以最快速度赶至南京,依法对许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一下午的批评和法律教育没能做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虽始终答应还钱,但就是口口声声没钱。考虑到申请人急需用钱,承办法官汇报院领导后,决定当晚暂住南京,继续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争取不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罪,和谐执结此案。经过张法官苦口婆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许某被法官无私的情怀和真心的关怀所感动,同时也担心会由于涉嫌拒执罪被收监,终于答应还钱,并借用法官手机联系了妻子,让她带着以别人名义办理的内有数十万存款的银行卡去取款,还清欠申请人的债务,交纳法院的罚款。
一起原本难缠的执行案件至此得以理清执结,申请人多次鞠躬感谢办案法官,并提出请办案人员一起吃个饭,被干警们委婉拒绝了;被执行人此时也是连连追悔,不停向申请人道歉,怪自己偏听别人的话,害得申请人气愤,害得法院被误解,同样提出请申请人和法官一起坐坐,也被干警们婉拒了。看着原本水火不容的当事双方握手言和,执行法官们欣慰地忘记了连续奔波的辛苦,快速踏上了回院的归途??还有许多案件在等着他们去执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