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身定制司法服务菜单:徐州创新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作者:王晓红 刘秋苏 发布时间:2012-04-10 浏览次数:408
“徐州市中级法院积极主动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民营经济跨越发展,我们代表商会、企业会员向法院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日前,一封由徐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发出的感谢信摆在了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的案头,公院长对徐州中院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年来,徐州的经济发展态势迅猛,变化日新月异,民营经济的发展势头正劲,这背后,有一种司法的力量在推动。徐州两级法院围绕民营经济这个“亮点”工程,健全能动司法机制,创新司法服务方式,针对民营企业量身定制一系列“菜单式”司法服务,有力推动着经济的顺利运行。
保障+沟通 搭建互动的桥梁
浙江温州商会在徐州有一家下属的中大环球公司,该公司将投资开发的邳州现代汉城项目发包给某建设集团承建。由于该建设集团在徐州多家基层法院均有债务未能执行,在项目竣工后,各基层法院均向中大公司下达协助执行裁定。温州商会担心基层法院各自执行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和不良影响,便向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的工作手机发送短信,希望妥善执行。
短信得到李后龙的高度重视。中院执行局积极协调,中大公司400余万元执行款项在各基层法院之间得到有序的执行,公司经营也没有受到影响。“谢谢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维护了我们商会下属公司的利益,避免了企业经营风险!”徐州市工商联温州商会负责人由衷地发出这样的感叹。
这是徐州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事实上,为了推动民营企业的发展,他们步子迈得更深,行得更实。
——完善保障措施。专门出台为民营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十条司法应对措施,提出为外资企业19项司法服务要求。
——增进反馈交流。开展涉案台商、港商、浙商、闽商“大回访”活动,定期与保险行业协会、大蒜企业协会、租赁行业协会专题座谈。
——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专门向民营企业投资者公布院长手机号码、院长信箱和咨询电话,及时排忧解难。
引导+优化 化解纠纷的推手
徐州强盛城市煤气公司是规模较大的一家煤化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巨额债务无法偿还,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徐州贾汪区法院受理后,发现强盛公司的副产品硫胺、粗苯、煤气等均属高危化工产品,且企业不能停产,因为在焦炉本体温度低于摄氏700度时,会造成炉体开裂、报废,直接损失5千万元以上。
法院遂发出关于保障企业重整顺利进行的司法建议,区委、区政府根据建议召开专门会议,从财政局、镇政府等部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清算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好破产重整管理人,确保了将强盛公司移交托管人的无缝交接和招募投资人的重整清偿。涉及苏鲁豫浙等多省、债权金额达10.12亿元的全国首例生产中高危企业破产重整案成功审结。近200家债权人拿到全部或部分债权和307名职工拿到拖欠工资。
据统计,目前徐州地区共有各类商会189家,企业会员有12000多家,有4家民营企业跻身全国上规模民企500强。而各类商会及成员企业是徐州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总量占地区生产总值接近6成,在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于是,积极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和谐司法、柔性司法等司法方式履行审判职责,有效化解民营企业涉诉矛盾纠纷,就成为徐州两级法院一致的行动。
——完善便捷诉讼机制。对民营企业涉诉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加大政策性、敏感性案件的协调力度,实现多方利益共赢。
——审好群体矛盾纠纷。对敏感性强、人数众多的劳资纠纷案件,邀请有关商会、工会、陪审员先行调解,引导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妥善处理执行案件。对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尽力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支持优秀企业采取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救活了一大批民营企业。
走访+堵漏 增添助飞的双翼
“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外来投资客商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李后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市法院在妥善审理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同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提供司法保障。
徐州法院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主动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去年以来,他们组织324名法官走访联系156家民营企业,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2份,梳理风险隐患和管理盲点267个,开展法制讲座78场次,解决法律问题293个,发送司法建议42份。
“法官们经常来了解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化解纠纷,增强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徐州多家民营企业都对法官调研走访表示感谢。一位外资企业负责人更是感慨道:“起初认为法官是在‘多管闲事’、‘揭伤疤’,现在觉得来徐州投资碰到徐州的法官真是运气。”
“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是民营企业的娘家人。”徐州市工商联主席顾玉华介绍说,工商联与法院建立了有效的联系制度和完善的服务机制,支持法院依法高效审理企业涉诉案件,优化投资法制环境。
2011年9月,徐州中院在驻徐商会、行业协会集中设立15个司法服务站,以商会会长、行业专家为主聘请20位特邀调解员,并在工商联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福建闽南商会会长叶启恒激动地说:“法院能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企业发展就更有信心了。”
“设立司法服务站、确立诉调对接关系的做法在全省法院属于首例,是徐州两级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体现。”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肯定了徐州中院的做法。
面对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徐州中院着眼于用足用好用尽司法职能,以更加便捷的司法方式、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增强主动性,引导、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环境。
——增强针对性,以司法服务站为载体,完善机制,创新措施,努力提升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增强实效性,落实好建议征集和民意调查制度,进一步拓宽法院与民营企业通对话的渠道,提高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