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法官与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一次座谈
作者:赵正辉 武智梅 发布时间:2007-07-31 浏览次数:1418
本网无锡讯:“只要看到法院的车、人和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我都要认真检查监督,这不是为了给法官挑刺,而是为了维护司法形象。”
“我们欢迎监督,只有经得起检查监督的审判才能够公正。”
座谈会上,无锡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邹建南首先通报了上半年查处违纪情况。他透露,全市法院没有发现严重违纪情况,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2?q11%。
“上半年共组织两次党风廉政监督员进行检查监督,没有发现法院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现象,但存在着装不规范、用车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党风廉政监督员、无锡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华新博谈了总体情况。
“法院能否向当事人收取交通费、邮寄费等费用?”党风廉政监督员、江南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
“自今年4月1日起,全市法院按规定不应向当事人收取一分钱的交通费、邮寄费。”中院立案庭法官于文富作了肯定的回答。
“我没有发现诉讼费收取方面的问题,但发现当事人打官司还是喜欢找人,如果法官在办案中有领导批条子、打招呼怎么办?”民营企业家、党风廉政监督员王浩宇说。
“这种情况有,但很少见,作为承办法官会对当事人和法律负责,排除干扰,公正判决。”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陆超作了回答。
来自无锡市政协的党风廉政监督员鲍三媛谈到如何处理法官与律师关系问题。
“这是一个‘高压线’,作为法官会把握好自己的。”南长区法院行政庭长朱谱伦接了这个话题。
“有的律师与法官之间客观上存在割不断的关系,如同学、夫妻关系等,但规定了回避制度,在这方面法官和律师都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党风廉政监督员、市司法局监察室主任张树三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还认为,这方面法院和司法局对法官和律师要求都很严,制定了相关规定,建立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防火墙”,效果比较明显,没有发现法官与律师有不正当关系。
座谈的气氛十分热烈,直到下班铃响后半小时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