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行政案件的双方主体多为行政机关与普通民众,处理稍有不慎便会导致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矛盾激化。睢宁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不是简单就案办案,而是通过主动走访、强化协调、延伸服务等形式,切实做好“三个深入”工作,合力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行政纠纷,积极推动法治睢宁建设,实现了社会效益的最大化。2008年共审结行政案件52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96件。

一是深入做好案件协调工作。对群体性、集团性、敏感性及牵涉全县工作大局的案件,通过采取现场调查,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和协调会等形式提前介入,积极参与调处。全年共有21起行政纠纷通过本院诉前协调而自行解决,避免了诉讼。对于立案受理的案件,该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通过认真审阅卷宗材料等途径,寻找矛盾症结,公开公平审判,全面做好诉中协调、判后法律释明工作,力促“官与民”和谐。

二是深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该院举办4次全县行政机关联席座谈会,对在行政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归纳、剖析。行政庭法官应邀为全县行政机关开展法律讲座和培训6次,参训1000余人次,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

三是深入做好司法建议工作。根据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该院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11份,有力地促进行政首长出庭制的落实,有效改进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升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法治睢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