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对案件严格预查效果好
作者:刘卫花 发布时间:2007-10-25 浏览次数:2233
本网淮安讯:盱眙法院充分发挥书记员在案件预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案件移送评查前,要求书记员对案卷中的事务性环节进行“六查”。通过实施这一举措,该院审理案件中存在的瑕疵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和完善,避免了一些常见的低级错误的发生,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查送达回证、传票等诉讼文书附卷联的填写是否完整规范;二查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是否送达当事人;三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卷内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公告送达等重要诉讼文书是否齐全;四查诉讼文书有无错、漏字;五查诉讼、执行款物的履行是否具备必要的收据等手续;六查卷内的证据是否和庭审笔录中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