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因诈骗他人28.5万元,赖某被淮安市楚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妻胡某也因参与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判处缓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查明,赖某还有200余万债务目前无力偿还。该案再次敲响了风险警钟:面对眼前的高息诱引,务必算好日后的风险帐!   

经查,赖某因经营饭店之需,从2001年多次以高息向陈某借款,至200510月本息已达30万元之巨。此时,赖某产生以合作经营饭店的名义诈骗陈某之意。主意打定后,赖某私自伪造了某园林管理处印章,向陈某出示所谓的租赁期至2011年的“租赁协议”和园林管理处与其就装潢等投资达成的“赔偿协议”,骗得陈某于200511月与其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约定赖某共欠陈某51万元,合作经营饭店期间利润双方六四分成,从而最终得以将陈某追加的19万元借款骗入囊中。此次诈骗得手后,赖某又将目标转向了另一债权人宋某。经与妻子胡某共同预谋后,赖某于200512月伪造了房产证件,将租用的民房以14万元的价格“贱卖”给宋某,得以抵销先前欠款并又骗取宋某4.5万元“差价款”。被告人赖某还于200511月至121间,以给付高额利息为幌子,先后诈骗作案5起,又骗得5万元。    此外,自199912月至200510月,赖某以自己经营饭店和休闲洗浴中心需要资金、发工资、改造锅炉、装修等为由,先后多次向他人借款。案件审理期间查明,赖某共有215余万债务无力偿还。(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