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公序良俗 破解债务谜团
作者:常熟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2-18 浏览次数:563
本网苏州讯: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缺席判决驳回原告归还欠款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沈海丽没有尽到社会一般人的审慎义务,即连续借款给李建华,同时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自愿放弃10万元抵消权的行使,显与日常的公序良俗相驳;同时,原告的证人李建华与被告吉雷军认识时间不长,在前一次借款未还清的情况下,连续从原告沈海丽的处借款并转借给被告吉雷军,使自己背负巨大的债务负担,与社会常理相驳。审理中,原告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因此,法院从社会常理的角度出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