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1022,江苏省新沂法院通过采取限制被执行人王某出境的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王某主动将孩子送还给申请人林某,母子得以团圆。

林某与王某20059月结婚,婚生一子。2008年双方离婚时,法院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其间,王某擅自将孩子带走,20092月林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法院多次通知王某履行义务,但其总以种种理由拒绝。其间我院查明王某受雇于外方,其经常出国,一旦出国会造成案件执行困难,99,我院作出裁定限制王某处境,迫于法律的压力,1022,王某委托其亲属将孩子送还给申请人林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