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文明言行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杨柳 发布时间:2009-08-26 浏览次数:537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为密切法官与群众的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要求法官注重一言一行,用文明言行赢得社会的公信。
该院在调研中发现,当事人对法院或法官有这样那样的意见和反映,并非案件的程序和实体方面存在问题,而是对法官的态度不满意。为此,该院要求法官接待当事人要做到“三声四心”、“八要八不准”。“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心”即:接待热心、听记细心、说服耐心、办理诚心。“八要八不准”:要耐心接听群众电话,不准拒绝回答;要热情接待当事人,不准拒之门外;要准时开庭,不准无故推迟开庭时间;要有理有据进行判后答疑,不准不负责任,一判了之;要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不准随意传唤当事人,使当事人奔波劳累;要在庭审中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不准简单粗暴,随意制止;要规范开庭,着装整齐,不准随意着便装开庭和在庭审中接听电话;要用责任和良心去办理每起案件,不准偏袒一方。
耐心细致、热情周到、言语文明、举止大方的文明服务,是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具体体现,拉近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度,促进了案件的解决,提升了司法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