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作业开叉车 致死他人判缓刑
作者:李晓东 发布时间:2009-06-22 浏览次数:679
本网徐州讯:近日,江苏省邳州法院审结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可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可酌情从轻处罚。可以宣告缓刑,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本网徐州讯:近日,江苏省邳州法院审结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可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可酌情从轻处罚。可以宣告缓刑,据此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