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虎丘区法院在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的基础上,通过四项措施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促使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效地改善了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环境。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减少,平均每年以30%的幅度递减,有力推进了“依法治区”活动的进程。

一是对行政机关加强业务指导。通过邀请行政法学专家开展讲座、法官深入行政机关以案说法、编印《行政审判动态》刊物等措施,帮助辖区内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执法水平。今年以来,该院行政庭先后多次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在该院担任陪审员的教授为区城管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及执法人员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受到了广泛欢迎。

二是对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根据案件审理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对重大案件、具有普遍代表性的案件实行诉后司法建议制度。近年来,该院先后向区民政局、市交通局航道管理处等部门就履行行政职能时的行为瑕疵发出了司法建议,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三是开展定期联席回访活动。针对行政审判过程中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行政庭法官多次走访行政机关,收集他们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和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同时展开联席座谈,对引起行政诉讼的原因,特别是对由于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问题而引起诉讼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实现了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双向交流与资源共享,促进了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

四是加大行政审判监督力度。选择一些典型的或者影响较大的行政诉讼案件,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单位记者、相关政府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将整个审判活动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审判效率和质量的同时,也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