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近日,无锡锡山法院民二庭在处理一起破产重整企业为原告的诉讼案件中,为其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保全,答辩期内及时组织协商,半月内为该企业追回债权。
2009年4月1日,无锡长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椿公司)诉某材料公司买卖货款纠纷一案,经中院指定管辖由锡山法院立案审理,涉案标的12万余元。经了解,长椿公司系一破产重整企业,企业濒临破产但又有复苏希望,目前正处于重整期间的恢复生产阶段。对该企业而言,实现债权、回笼资金至关重要。立案当日,民二庭即根据长椿公司的保全申请,优先安排保全,并全额冻结。基于较好的保全效果及案情事实较为清楚,民二庭并未急于安排开庭,而是组织双方及时进行协商。至4月16日,双方纠纷已解决,长椿公司债权得到了实现。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编:210024 信访/查询电话:12368 投稿信箱:jsfyxwb@163.com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11424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