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321,省法院举办的最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审理工伤行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研》专家论证会在南京举行,最高院行政庭赵大光庭长、杨临萍副庭长、省法院张屹副院长出席。参加论证会的有来自东南大学、苏州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的知名行政法和劳动法专家学者,全省三级法院的资深行政审判法官和省劳动厅医保处、劳动监察法制处的专业执法人员。论证会还邀请了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管处处长丁永健等4位行政审判特邀监督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参加。

    近年来,工伤行政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工伤行政案件数量从2004年的220件,猛增到2008年的696件。这些案件能否妥善审理,直接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由于我国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备,新型劳动关系层出不穷,各级法院和劳动部门对于工伤认定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与民事损害赔偿间的竞合关系等诸多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为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解工伤行政案件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司法难题,规范和统一工伤行政案件审理的司法标准,省法院自成功中标该项最高院重点调研课题以来,立足审判实践,有计划有步骤的加强了对工伤行政案件的司法调研。一是组成了有资深行政审判法官、劳动保障部门官员和知名行政法、劳动法学者参加的课题组;二是对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的1300余件工伤行政案件进行数据统计和逐案梳理,筛选并编写了37篇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三是组织全省三级法院行政审判一线法官50多人,分苏南、苏北先后进行了两次现场研讨会;四是在省法院局域网开辟专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研讨会,有近千人次参与研讨,发表回帖九百多份,形成的研讨意见近10万字;五是形成了逾6万字的课题研究报告《工伤行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初稿,对工伤保障覆盖范围、义务主体、“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认定等10大类共47个审判实务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务求形成科学结论,同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工伤保障制度提出了完善职业病的确认方式、确定统一机构行使工伤认定职责、明确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享受工伤保障的适用条件等10点具体建议。

    论证会上,最高院行政庭和与会专家高度评价了省法院的调研工作,认为该课题的研究在当前宏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所涉及的研讨意见和建议对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社会保险法》以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将起到重要的借鉴作用,所采取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结合、实务部门和理论部门结合、实务部门和监督部门结合的调研机制亦具有重要的推广价值。省法院行政庭将在整理、消化与会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课题报告进一步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工伤行政案件审理司法解释代拟稿上报最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