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偷朋友车子抵押,18岁少年触刑律。日前,江苏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陈尚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所涉非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088217时许,被告人陈尚建趁其朋友陆某某在射阳经济开发区租住的房屋睡觉之机,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先将陆某某的苏J3N680帕萨特轿车钥匙窃走,后将该车偷走,并于当日通过他人介绍将车子抵押给顾某某得人民币32500元。经射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8600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从顾某某处追回被被告人陈尚建抵押的苏J3N680帕萨特轿车,并已发还被害人陆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尚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私有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尚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案发后赃物已被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依法减轻处罚,为打击犯罪,保护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依法作出上述判决。